是「鍾意」還是「愛」...
很多時候,我們往往不懂得分辨「愛」和「鍾意」。
「愛」是為著對方的好處而甘心不望回報地付出;
「鍾意」是渴望得到自己心中所要的私慾的表達。
有一對情侶,熱烈地拍了拖半年。有一晚,那女方和她的男性舊同學單獨共進晚餐。雖然那女方已預先告訴了她的男朋友,但是他在那段期間常致電她說:「妳可以走了沒有?」。那男方在那段期間找我,告訴我說:「我那麼愛她,她怎可同男仔單獨共晚餐呢?」。那時,我心中有一個疑問,他真是愛她嗎?還是他只是十分鍾意自己女朋友,不想被別的人霸佔住呢!如果他真的愛她,他有否想過,他說了「妳可以走了沒有?」時,他的女朋友的感受呢!
另外,有一對新婚夫婦,那丈夫有一個心願,便是獨自一人去日本旅行。那妻子知道了,在經濟尚算許可的情況下,支持丈夫去完成多年的心願。在這次一人日本之旅後,那丈夫的眾同事十分震驚,說:「可能嗎?你太太容許妳這樣做嗎?」。這時,我體會到那妻子對丈夫的愛,她為了丈夫的心願,甘願去承擔他在自己不能管轄的花花世界裡遊玩、也送上自己的旅行機會及金錢。
多想想你有否愛你身邊的另一半吧!
葉劍鋒
撰於某年一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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